近段时间,我市突发环境应急事件时有发生。为进一步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总结前期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的处置经验,梳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效指导各地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6月26日,监察执法人员第一期综合业务培训班组织召开工作交流会。
本次交流会结合前期发生的环境应急事件,邀请了属地有处置经验的县环境监察大队干部授课,用发生在身边的环境应急事件作为案例,通过案例背景介绍、原因分析、应急现场处置过程、监测点位设置、教训及启示等环节入手,向学员们传授当时处置环境应急工作思路和成功经验。
案件分析介绍中,授课人员表示,处置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做到“二准”、“三快”、“四稳”:“二准”即领导决策准、专家方法准;“三快”即到场速度快,现场处置快,要做到紧急处置、专业处置、污染处置三到位,结论公开快,防止虚假信息引发群众恐慌;“四稳”即要做到自身稳、企业稳、群众稳、舆情稳。同时,还要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机制、加强区域环境应急能力联防联建、有条件的地区要抓紧组建社会化环境应急队伍等。
讨论中,大家表示,要取长补短,举一反三,进一步总结吸取各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经验教训,以此作为提升各地管理水平最有效、最直接的途径;要认真学习市领导亲自指挥、成功处置缙云偷排废水案经典案例,进一步规范信息上报、应急处置等重点环节的流程,反思不足,提升队伍的能力和水平。此交流会,对各地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起到积极的借鉴作用。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