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龙泉市1家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拟分配信息公示(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01-21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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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经企业申报,环保部门核定,现将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拟分配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21日至2月4日,共计15日。公示期间企业如有异议,可向龙泉市环保局申请复核。
联系人:吴根英 联系电话:0578-7216895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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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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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排污权申报量(单位: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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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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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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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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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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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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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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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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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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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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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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