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惠雅口腔诊所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事项已批准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10-10 11:20
访问次数:
缙云惠雅口腔诊所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事项于2019年9月30日经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缙云惠雅口腔诊所
地址:缙云县壶镇镇人民路32、34号
法定代表人:郑窈静
种类和范围: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K2194]
有效期至:2024年9月29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