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事项已批准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12-18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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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首次申请)事项于2019年12月13日经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宝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工业园区瑞阳大道217号
法定代表人:韩士丰
种类和范围:使用II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K2205]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2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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