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事项已批准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12-18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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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首次申请)事项于2019年12月13日经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宝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工业园区瑞阳大道217号 法定代表人:韩士丰 种类和范围:使用II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K2205]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2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