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2)行政许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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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中医院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事项已批准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12-30 09:19 访问次数:

丽水市中医院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事项于20191226日经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丽水市中医院

地址:丽水市中山街800

法定代表人:雷后兴

种类和范围: 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K2043]

  有效期至:202254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