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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把好三大关,构建现代化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10-15 15:30 访问次数:

近年来,景宁县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化污染防治,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把好制度、改革和准入三大关,逐步构建现代化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奋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把好制度关,念好“紧箍咒”。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出台《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以及《县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通过17条规定和32个县直部门责任清单,划定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以及党委政府部门的生态环保“责任田”。制定《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一套“反应迅速、牵头有力、分工明确”的生态环保工作推进机制。率先出台《关于建立龙潭桥水库县城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及配套的3个考核补助细则,每年安排18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水源地保护考核补助,提升水源地周边群众积极性。

二是把好改革关,擦亮“服务牌”。全面推动生态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环评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环评审批服务全面优化升级,生态环保方面71个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实现“跑零次”,近年来共办理环保方面行政许可事项374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降为登记备案308件,项目降级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降为登记表备案)14件。完成1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和1个省级特色小镇的“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目前已有14家企业已享受此项改革红利。

三是把好准入关,筑牢“防火墙”。建立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按照全县“三线一单”管控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景宁生态保护红线占比由原来的30.72%增加到38.39%。综合考虑全县经济发展和环境承载能力,对不符合相关规划、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近年来,景宁县共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20余个,其中因生态红线问题否决5个。(景宁分局 林泽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