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丽水白云国家森林公园公建项目 | 丽水白云国家森林公园的白云山、丽阳坑、庵堂、马头山、花街五个林区,以及环城北路以北,森林公园及周边连接地块 | 丽水市白云山生态林场 | 项目依托丽水白云国家森林公园的森林景观、森林环境等主要资源,配备建设相应的森林康养及医疗、养生休闲等服务设施,谋划康养小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公园东入口区、森林康养运动区,新建广场、停车场、游客接待中心,生态体验、自然教育的核心基地,扩建公园西入口,畚箕山、卢镗纪念馆等景点打造,新建改建公路、游步道、康养步道、智能化系统及标识标牌等配套设施,客运索道项目。并完成6000亩山林的林相改造及生态修复工程。 | 已进行公参 | 企业承诺严格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餐饮油烟等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标准值),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丽水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和减震垫进行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相关环保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1、2类标准;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其中一般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泔水、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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