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莲都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维经费补助的公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11-27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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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莲都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维经费补助的公告
根据《丽水市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莲都区自动监控运行有效率达标企业进行了年度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与运维补助经费予以公布:
序号 | 企业名称 | 考核分数 | 补助经费(万元) |
1 | 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 | 89 | 5 |
2 | 莲都区碧湖镇城市污水处理厂(碧湖镇人民政府) | 87 | 3.5 |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