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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莲都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维经费补助的公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11-27 10:08 访问次数:

关于2019年度莲都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维经费补助的公告

 

根据《丽水市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莲都区自动监控运行有效率达标企业进行了年度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与运维补助经费予以公布:

 

序号

企业名称

考核分数

补助经费(万元)

1

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

89

5

2

莲都区碧湖镇城市污水处理厂(碧湖镇人民政府)

87

3.5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0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