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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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12-23 15:15 访问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合成革生产线布局优化调整项目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353号闽锋绿谷厂区、通济街13号闽锋通济厂区

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

对绿谷厂区和通济厂区生产线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将通济厂区一条湿法线平移至绿谷厂区,使绿谷厂区达到六湿三干的生产规模

已进行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试生产及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喷淋废水、洗桶废水、湿法线废水均含有溶剂,收集储存于现有储水罐中,再通过管道引至厂区精馏装置精馏;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精馏塔清洁废水、塔顶水、生活废水通过管道通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新增4#湿法线烘箱废气接入现有喷淋塔(TA017),含浸、涂布、水

洗等其他工序废气接入现有喷淋(TA004)。废气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湿法线应全密闭,负压集气,配新风系统;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对风机、泵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相应的减震、隔声措施;   一般固废:废革、废包装袋、不良基布收集后出售综合利用;污泥委托

丽水市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2

年产200万米水性超纤、600万米水性/无溶剂生态革建设项目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遂松路315

丽水胜奥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通过司法拍卖拍得遂松路315号地块的不动产及配套附属设施,计划实施年产200万米水性超纤、 600 万米水性/生态革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 11000 万元。 

已进行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试生产及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水洗废水、洗桶废水、揉纹废水、喷淋废水进入厂区设置的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粉尘经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15m   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线、后处理废气收集后引至一套“三级喷淋塔”喷淋后通过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合理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和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保养;加强车间隔声;加强绿化。:废离型纸、废革、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综合利用,污泥可委托丽水市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专业污泥处置单位处置,粉尘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2217021 传真:0578-2217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