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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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12-28 11:13 访问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得成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17)1953号)等相关要求,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龙泉市、缙云县、青田县、遂昌县、松阳县、云和县、景宁县、庆元县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工作进行技术评估,现已完成评估报告。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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