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缙云县四方电镀厂等4家企业固体废物跨省移出情况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2-25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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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我市缙云县四方电镀厂、浙江瑞浦机械有限公司、浙江青山钢管有限公司、龙泉浙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请跨省转移危险废物,委托内蒙古辰东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理处置。(详细清单见下表1)
表1 企业申请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情况汇总表
序号 |
申请单位 |
委托处置单位 |
废物名称及类别 |
申请转移数量 |
申请转移日期 |
1 |
缙云县四方电镀厂 |
内蒙古辰东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
电镀污泥336-062-17 |
500吨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
2 |
浙江瑞浦机械有限公司 |
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除尘灰321-014-48 |
2500吨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
3 |
浙江青山钢管有限公司 |
内蒙古辰东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
酸洗污泥336-064-17 |
1200吨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
4 |
龙泉浙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内蒙古辰东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
酸洗污泥336-064-17 |
8000吨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该转移申请情况于2020年2月24日—2020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请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和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提出意见,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书面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杨樟保、毛禾羿
电话:0578-2098997 传真:0578-2098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