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华康药业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移入情况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3-16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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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拟转入浙江荣兴活性炭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的企业公示如下:
序号 |
产生单位 |
废物名称 |
废物类别 |
废物数量(吨) |
截止日期 |
1 |
福建华康药业有限公司 |
废活性炭 |
271-003-02 |
60 |
2020.12.31 |
浙江荣兴活性炭有限公司是一家对废活性炭进行综合处置利用的环保型企业, 2019年取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浙江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号:浙危废经第3311000134号),年处置能力为20000吨,上述废物在该公司许可经营范围内。根据该公司给我局提交的申请报告:已接收464.87吨,接收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29.4吨,浙江神洲药业有限公司18.13吨,浙江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7.88吨,浙江博澳染料工业有限公司89.5吨,临海天宇药业有限公司13.45 吨,浙江迪邦化工有限公司163.54吨,浙江卓越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40.24吨,浙江手心制药有限公司30.96吨,雅赛利(台州)制药有限公司27.17吨,浙江鼎龙科技有限公司24.6吨(除本次),尚余处置能力19535.13吨。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该公司情况于2020年3月16日—2020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如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我局,如无意见,则视为同意。
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杨樟保、毛禾羿
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578-2098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