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慧峰口腔诊所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事项已批准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4-13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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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慧峰口腔诊所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事项于2020年4月7日经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缙云慧峰口腔诊所
地址: 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镇南路139号
法定代表人:陶晓峰
种类和范围: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K2214]
有效期至:2025年4月6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