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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举办全市生态环境大学堂(第十三期)暨新固废法宣贯会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6-10 16:29 访问次数:

  65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第十三期全市生态环境大学堂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宣贯会。会议由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蓝木申主持,并邀请了教授级高工蔡进行现场授课。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及各重点危险产生、处置企业共计100余人参加主会场,各县市区设立分会场。 

  高总通过对新旧固废法不同之处进行对比,并结合我市固废监管工作的实际,从解读新固废法条款和有关新的理念、制度、亮点;企业在新固废法实施后需要履行的环境保护责任及注意事项;行政处罚及企业如何履行环境保护法的职责和义务、新固废法对污染环境行为严厉打击的措施、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监管失职渎职罪等对新固废法作了详细的解读。 

  会上,蓝木申副队长就目前我市如何贯彻落实新固废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新法的重要意义,认清当今固废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担当意识,努力当好“重要窗口”的维护者、建设者、展示者。二是要突出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抓好新固废法的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要适应新固废法的新规定、新变化,提升执法人员监管、执法、服务水平;有关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法制意识和守法自觉性,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和社会担当。三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新固废法的宣贯力度,强化政策解读,促进企业、尤其是重点危废产生企业知法、懂法、守法,推动丽水产业转型升级。(市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警应急中心  李爱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