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微通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移入情况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7-28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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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拟转入浙江微通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的企业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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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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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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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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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数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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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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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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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万溯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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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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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1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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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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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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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微通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遂昌县工业园龙板山区块,从事铂、钯、铑、钌系列贵金属催化材料研发、生产、再生利用,于2019年取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浙江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号:浙危废经第3311000198号,许可经营范围为251-016-50、251-017-50、251-018-50、251-019-50、261-151-50~261-183-50、263-013-50、271-006-50、275-009-50、276-006-50、900-048-50、900-049-50,公司年处置能力1000吨,上述废物在该公司许可经营范围内。根据该公司向我局提交的申请报告:已处置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废催化剂1.1813吨、衢州康鹏化学有限公司废催化剂2.84吨,共4.0213吨,目前剩余处置量995.9787吨。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该公司情况于2020年7月28日—2020年8月3日(5个工作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遂昌县生态环境部门如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我局,如无意见,则视为同意。
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毛禾羿
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578-2098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