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汽大众17051HL前照灯、17060尾灯、17045HL前照灯等系列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汽大众17051HL前照灯、17060尾灯、17045HL前照灯等系列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 |
浙江省丽水市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园区绿谷大道360号 |
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汽大众17051HL前照灯、17060尾灯、17045HL前照灯等系列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丽水众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丽水市经济开发区水阁工业园区绿谷大道360号 项目投资:3115万元 规模:新增年产一汽大众17051HL前照灯、17060尾灯、17045HL前照灯等系列新产品20万套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治理恢复措施。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工业区污水管网,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规定。同时需执行“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