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2)行政许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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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泰纸业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注销申请)事项已批准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8-17 14:35 访问次数:

 浙江东泰纸业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注销申请)事项于2020731日经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 浙江东泰纸业有限公司

地址:缙云县东方镇岩腰工业园区9

法定代表人:卢土明

种类和范围: 使用V放射源, Kr-85 1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K2136]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注销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