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至庆元公路龙泉道太至剑池段工程 |
龙泉市 |
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主线全长37.825公里;其中完全利用在建塔石隧道(长度1825m)。新建大桥7475.38m/35座,新建中桥1609.78m/26座,桥梁共长9085.16m;共设置11.5座隧道,总长度4762m;共设置平面交叉17处;本工程沿线共设公路养护站1处、隧道管理站1处、综合公路服务站1处,隧道附属设施2处。 道太连接线0.339公里,小白岸连接线2.371公里。 本工程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规定。全线(主线及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60km/h的二级公路标准(根据地形特点部分路段按40km/h标准),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10m或12m。 |
已进行公参 |
我单位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你局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我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我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1)在空旷条件下,主线起点至小白岸段距离边界线(占地红线)65m、主线小白岸段至终点段距离边界线(占地红线)60m、小白岸连接线距离边界线(占地红线)40m范围内临路第一排建筑不宜安排特殊敏感建筑物(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等)的规划建设,该区域建议用于商业等对噪声不敏感的建筑。同时对建设普通噪声敏感建筑,建议建筑物平行公路布置,并采取通风隔声窗等降噪措施,保证有一个良好的声环境。 (2)优化线形、降低纵坡,减少车辆爬坡时的噪声级增量。 (3)根据表6.2-1营运中期超标户数,安装通风隔声窗措施; (4)建设单位应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应利用交通管理手段,对通过本公路密集村庄的车辆采取禁鸣、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过往的大型货车流量、车速等,降低交通噪声影响; (5)工程运营后,应加强沿线敏感点的噪声跟踪监测,根据实际影响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2217021; 传真:0578-2217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