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

您的当前位置: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9月11日关于建设项目(核与辐射)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告(龙泉查田)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9-11 16:24 访问次数: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丽水龙泉查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丽水市龙泉市、庆元县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丽水供电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110kV查田变电站一座,全户内布置,建设110kV输电线路全线路径长度约9.3km。 建设规模:本期主变2×50MVA,终期主变2×50MVA;配套新建110kV输电线路路径全长约9.3km,其中新建同塔双回架空线路2×2.1km,单回架空线路1×7.2km。

/

建设单位已承诺做好相应的环保措施  

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标准(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变电站运行期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理。变电站蓄电池在报废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会对变电站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事故油池污水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2217021 传真:0578-2217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