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质量

您的当前位置:
(2020年8月份)丽水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9-04 09:08 访问次数:

丽水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

水质状况报

20208

一、监测情况

20208,丽水市9个县(市、区)共有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河流型3个,湖库型7个;开展监测的10个。

(一)监测点位

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湖库型水源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河流及湖、库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2项。湖库断面增测叶绿素a及透明度2项。

(三)监测频次

1/月,其中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县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为1/季度。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开展监测的1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若按水量计,实际取水量为1347.39万吨,达标水量1347.39万吨,水量达标率为100%(详见附表)。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附表

20208丽水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城市

名称

水源名称

(监测点位)

水源

类型

当月取水量

(万吨)

达标

情况

超标指标及

超标倍数

1

丽水市

黄村水库水源地

(黄村水库取水口)

湖库

358.37

达标

-

2

丽水市

玉溪水库水源地

(玉溪水库取水口)

湖库

142.72

达标

-

3

龙泉市

岩樟溪二级电站水库水源地

(岩樟溪取水点)

河流

150

达标

-

4

青田县

小溪青田水源地

(小奕)

河流

121.2

达标

-

5

云和县

雾溪水库水源地

(雾溪水库)

湖库

91

达标

-

6

庆元县

兰溪桥水库水源地

(兰溪桥水库)

湖库

65.3

达标

-

7

缙云县

好溪缙云水源地

(缙云新水厂取水点)

河流

135.8

达标

-

8

遂昌县

成屏二级电站水库水源地

(遂昌水厂取水点)

湖库

78

达标

-

9

松阳县

东坞水库水源地

(东坞水库)

湖库

158

达标

-

10

景宁县

龙潭桥水库水源地

(龙潭桥水库)

湖库

47

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