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华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事项已批准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1-11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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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华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事项于2021年1月8日经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丽水华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云和县凤凰山街道重河村
法定代表人: 林克文
种类和范围: 使用V类放射源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K2186]
有效期至:2024年6月27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