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移入情况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1-07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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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拟转入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的企业公示如下:
序号 | 产生单位名称 | 废物名称 | 废物代码 | 数量(吨) | 转移期限 |
1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表面处理 污泥 | 336-059-17 | 300 | 2021年11月7日止 |
表面处理 污泥 | 336-059-17 | 2500 | 2021年11月7日止 | ||
表面处理 废液 | 336-063-17 | 1200 | 2021年11月7日止 |
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是一家对表面处理废物、含铜废物、含锑废物、有色金属冶炼废物进行综合处置利用的环保型企业,2016年取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号:浙危废经第181号),年处置能力为17000吨,上述废物在该公司许可经营范围内。根据该公司给我局提交的申请报告:2021年度企业还未接收危险废物,尚余处置能力17000吨。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该公司情况于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13日(5个工作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遂昌县生态环境部门如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我局,如无意见,则视为同意。
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毛禾羿
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578-2098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