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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市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维护经费补助的公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0-14 10:54 访问次数:

根据《丽水市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区自动监控运行有效率达标企业进行了年度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与运维补助经费予以公布:

 

序号

企业名称

考核分数

补助经费(万元)

1

丽水富兴康布业有限公司

98

3.5

2

丽水市富泰革基布有限公司(丽水丽峰布业有限公司)

96

3.5

3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丽水市水阁污水处理厂)

100

3.5

4

丽水市杭丽热电有限公司

98

3

5

丽水市南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94

3.5

6

丽水市南平革基布有限公司

98

3.5

7

丽水市易上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96

3.5

8

丽水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100

3

9

浙江精威神龙五金有限公司

96

3.5

10

浙江源泰布业有限公司

98

3.5

11

浙江正翔电镀精饰有限公司

94

3.5

12

丽水市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8

3

13

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气)

98

6.5

14

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水)

89


15

浙江友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莲都区碧湖镇城市污水处理厂)

92

3.5

16

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务岭根垃圾填埋场)

91

3.5

17

丽水光大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94

3.5

18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中岸)(丽水市污水处理厂)

95

3.5

19

丽水市旅投实业有限公司(南明湖水质提升应急工程)

93

3.5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