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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暨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0-08 09:12 访问次数:

9月30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暨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会议通报了原省环境保护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顾培龙、土壤和固体废物化学品处一级主任科员戴巍和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林勤耕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近年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违规违纪案件进行梳理通报和剖析。通过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政治清明促生态文明。局党委书记、局长雷金松和局党委委员、派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陆咸玲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虞伟鈜主持会议。

局党委书记、局长雷金松在讲话中指出,针对近期以来发生在全省、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多起干部违纪违法案例:

一方面,以案为鉴、深入剖析,找准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和根源。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部分干部的政治敏锐性还不够强。二是党建、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有所欠缺。三是干部队伍的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另一方面,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思想行动自觉。

一要筑牢“思想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物必自腐,而后虫生。”腐败行为的发生,首先是思想底线出了问题,认识上出现了偏差。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提高党性修养,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和道德情操,提升自我境界,追求健康生活,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将廉洁从政的要求内化为生态环保干部良好的自律意识和行为习惯。

二是打造“规矩防线”。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法、家规、党纪都是“规矩”。要立规矩、学规矩、守规矩、用规矩,让守规矩成为自觉行动。严守规矩纪律,通过政治纪律,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让守规矩成为自觉行动。特别是对于涉及生态环境审批、执法及项目资金等廉政风险高危岗位的党员干部,更要防微杜渐,严以律己,以身作则,时刻自警自省自律,在清正廉洁上作出表率。

三是夯实“制度防线”。

要立足源头治理,把制度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进标本兼治,持续加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并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长抓长管。要强化问题导向,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严格落实人事、财务、公车和公务接待等管理制度,完善生态环境项目资金、审批、执法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预警等方面的制度。

四构建“监督防线”。

要深化主体责任落实,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对“三重一大”问题以及涉及人、财、物等关键岗位和环节的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的项目任务清单,促使环保干部时刻绷紧“廉政弦”,筑牢党风廉政“防火墙”,严防触碰“高压线”,有效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

派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陆咸玲指出,这次会议是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以身边人身边事来开展警示教育,进行案例剖析,直接触动了大家的内心,让大家绷紧了党风廉政这根弦,彰显了市生态环境局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和担当。希望大家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筑牢防线,强化自律,进一步推动我局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我局事业健康发展、干部健康成长。

一是认清形势,明确反腐倡廉新要求。

十八大以来,中央释放的反腐败信号是越往后越严。全体干部定要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和党的纪律要求,对法律法规、对党章党纪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打“擦边球”、不碰“高压线”,用纪律和规矩保护好自己。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成效贯彻落实到坚定信仰、严以律己、勇于担当上,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生态环保工作的发展思路和实际行动中。

二是加强学习,强化广大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人的一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考验,在人生的几步紧要关口,走什么样的路,做什么样的人却非常关键,如果把握不好,就可能酿成终身大错。所以我们要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自由账等“四本账”,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

三是以案促改,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要运用好“四种形态”,慎“初”慎“小”。坚持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不断深化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营造全面从严治党浓厚氛围,做到日常监督从严、常在、常态,努力打造政治生态与自然生态两个“山清水秀”。

会议组织观看了党史专题片《党史中的纪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恢复重建》和警示教育片《我最好的6个“朋友”把我送进了监狱-遂昌县云峰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徐承蔚违纪违法案警示》;会上还传达学习了中宣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丽水市纪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等相关文件通报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