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公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2-07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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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根据生态环境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丽水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现向公众征求意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建议。征集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甘晓惠
联系电话:0578-2199270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
邮编:3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