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遂昌分局紧紧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一重点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以防治环境污染、遏制生态破坏为重点,在切实强化县级环境保护财政预算管理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激励政策和资金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20年,共向上争取环保专项资金5490.46万元,中央资金3900万元,省级资金1590.46万元,用于重点工业园区和乡镇监控能力建设、乌溪江流域周公源综合治理、诸暨山海产业园(遂昌县)地下水调查评估、黄铁矿地下水污染治理等工作。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该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为主要人员的工作专班,专人、专注、专业负责争取上级资金工作,充分掌握工作主动权。每年年初,围绕我县生态提质和污染防治重点,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设立项目储备库,切实做到“认识早,动作早,落实早”,全力抓好资金争取工作。
二是行动上强化沟通。多年来,该局始终与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做到勤走动、勤汇报,取得上级领导的关注与重视。对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出台的新政策,主动作为,积极对接,及时了解掌握上级部门关于生态环保项目建设计划的最新动态和信息,争取在第一时间获得最早消息,第一时间筛选上报项目,提高争取项目和资金的成功率。
三是项目上包装到位。在获得上级政策扶持方向后,向上争资专班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分析政策扶持重点,系统梳理并深入研究中央、省级生态环保项目申报要求、条件、方式等信息,增强敏锐性和预测性。同时,从遂昌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库中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大、兼顾平衡的原则,认真谋划编制出绩效优良、准备充分、符合政策的项目进行包装,做深做细做实前期工作,力求包装项目能进入中央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每个项目争取的资金额度相对最大化。
四是管理上加强对接。在中央、省级环保资金下达后,立即与相关部门、企业进行对接,通过招投标、地方财政配套、企业资金投入等措施,确保新立项目准时实施。对于需要耗时1年以上的项目,局主要领导均会多次到省生态环境厅主动汇报对接,并在项目申报、评审的重要时间节点,多次到省厅相关业务处室对接汇报谋划、申报环保项目的落实情况,争取到省厅对项目后续资金的扶持。
五是服务上加强指导。一方面,该局每年都会举办企业法人和环保专管员培训会,就政策解读、项目申报等方面开展业务培训,参训人员累计500余人次。同时,依托 “三服务”活动、“百名局长帮百企”专项行动、精准服务企业“365”专项行动等,局班子成员牵头深入县重点企业,一对一的指导项目申报,2020年共调研指导企业30余家。另一方面,加强质量审查。每次向上推荐项目前都邀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筛查审查,提高项目的申报质量。(遂昌分局 曹烨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