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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李鹏等 环境经济研究 1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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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
2018年,应对气候变化职能由国家发改委调整到生态环境部,主管部门明确表示了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协同治理的重要性。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在电力、水泥、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如SO2、NOx、颗粒物等)排放监测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因此,有学者建议考虑采用连续监测的方法确定温室气体排放量,以便实现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的协同监测。2020年6月,生态环境部公布《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提出遵循“核算为主、监测为辅”的原则,探索建立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源监测的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在火电行业率先开展CO2排放在线监测试点。然而,如果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下应用连续监测方法,还需要针对一系列的问题进行研究,比如连续监测方法是否适用于碳市场纳入的八大行业;连续监测方法本身的数据质量如何,其与核算方法计算的结果是否有可比性;如果应用的话,其成本如何,是否需要建立相关的配套机制,比如监测报告与核查机制;另外,传统的污染物监测的相关参数能否直接用于量化温室气体排放,连续监测方法确定的排放量与核算方法确定的历史排放量之间如何衔接等。针对上述问题,本文首先就连续监测方法在国内外的应用现状进行了简要介绍,在此基础上,系统地梳理了连续监测方法在实际应用中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利于此方法在全国碳市场中的顺利应用。
文章亮点
01
对比分析了国内外连续监测方法应用的现状,剖析了连续监测方法与核算方法的优劣。
02
识别了连续监测方法在应用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和挑战,为连续监测方法在我国的运用提出了详细建议。
原文摘要
全国碳市场启动在即,探索适合的碳排放量化方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文介绍了国内外连续监测方法的应用现状,比较分析了基于核算的方法与基于连续监测的方法的优缺点,剖析了在我国碳市场中应用连续监测方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本文建议在推广连续监测方法之前,需要选取试点设施获取实际应用经验,建立监测、报告、核查和认证等一系列配套的支撑体系,并解决与传统污染物监测设备的一致性问题以及与核算方法确定的历史排放数据的一致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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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鹏(通讯作者),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
吴文昊,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
郭伟,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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