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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这个市民领到5000元奖励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1-17 11:25 访问次数: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原先是想着能够让我们的环境变得更好,没想到还能领取到奖金!”电话里传出投诉人意外惊喜的话语。这是缙云县今年自《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实施以来发放的首笔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金。


01案情回顾

2021年11月6号,缙云分局收到12345政务平台转来的投诉件,内容为缙云县某企业烧工业盐,产生的废水和废气乱排放。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该公司主要产污环节为表面热处理,使用金属热处理炉加热保温过程中产生盐浴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该公司配套有布袋除尘+旋风除尘组合工艺对产生的颗粒物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检查发现,该公司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主机开关已开启,风机正在运行,但是控制布袋除尘设施开关未开启,产生的废气未经过布袋除尘处理排放。


02处罚结果


执法人员通过对当事人制作勘察笔录、询问笔录及现场照片锁定违法证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

2021年11月15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批准对该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进行立案查处。12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10万元,并向举报人反馈了调查结果。


03实施有奖举报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和《丽水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文件规定的奖励情形,该市民举报的线索与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处罚事项一致,12月20日缙云分局按照规定向举报人送达了举报奖励领取通知书。发放奖励金,既是兑现承诺,也希望以此鼓励更多的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通过12345举报热线、浙里办“i丽水”举报平台、12369微信公众举报平台或者来信来访等渠道进行实名举报,主动参与到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行动中去,保障自身环境权益,保护家园的绿水青山。


下一步,缙云分局将继续用好有奖举报这一“利器”,不断提升社会化环境污染问题发现能力,精准有力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助推形成生态环保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