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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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0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12-05 09:42 访问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322国道龙泉安仁段改建工程

龙泉市安仁镇

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22国道龙泉安仁段改建工程起点接G322云和段,经过严山岭、安仁镇、紧水滩水库,终点顺接已建G322安仁至西街段。推荐路线全长17.636km,利用段4.28km,实际设计里程13.356km。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基标准宽度10m,路面为沥青砼路面。全线设桥梁10座(其中大桥3座,中桥6座,小桥1座)、隧道2座、平面交叉6处、港湾式临时停靠站3处、隧道管理站1处。

已按要求开展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根据 营运期超标户数,安装通风隔声窗措施; (2)建设单位应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应利用交通管理手段,对通过本公路密集村庄的车辆采取禁鸣、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过往的大型货车流量、车速等,降低交通噪声影响; (3)工程运营后,应加强沿线敏感点的噪声跟踪监测,根据实际影响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4)施工期堆置泥浆废水不得直接排放,应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降尘、绿化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2217021; 传真:0578-2217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