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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绿谷厂区)年增产1200万米PU合成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3-22 11:29 访问次数:

 

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绿谷厂区)年增产1200万米PU合成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现将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年增产1200万米PU合成革技改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增产1200万米PU合成革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353号闽锋绿谷厂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绿谷厂区)利用后处理车间2的闲置区域新增2条合成革干法生产线,建成后形成年增产1200万米PU合成革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时尚、生态环保特点。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目前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1   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功

能区

相对方位

距离(m

经度

纬度

上桥村

119.849461

28.410485

居民

居民

环境空气

二类区

N

1850

水阁村

119.846673

28.414229

居民

居民

N

1890

南城建成区

119.851501

28.419472

居民

居民

N

2000

规划居住及商业用地

119.859162

28.411637

居民

居民

NE

3410

石牛村

119.829401

28.408629

居民

居民

NE1000

NE1400

任村

119.825195

28.415624

居民

居民

NW1920

NW2230

新亭

119.827169

28.403608

居民

居民

NW620

NW1300

塘里村

119.820270

28.402152

居民

居民

W1150

W1900

红圩村

119.821986

28.386573

居民

居民

SW1250

SW1820

九龙村

119.818084

28.389293

居民

居民

SW1600

SW2230

庄泉村

119.817097

28.398219

居民

居民

W1400

W2200

白口村

119.818575

28.418562

居民

居民

NW2650

NW3000

下赵村

119.814498

28.407232

居民

居民

NW2000

NW2700

上沙溪

119.826879

28.374085

居民

居民

S2500

S2600

工贸综合体

119.850043

28.391892

居民

居民

E1400

E800

丽水机场(拟建)

119.838499

28.376314

人群

人群

S1800

S1900

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

名称

方位

距项目厂界最近距离

规模

敏感性

描述

保护级别

水环境

玉溪引水管线

E(上游)

900,高程高于本项目约20m

引水管线

饮水管线

/

声环境

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

/

/

GB3096-20083

土壤环境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土壤环境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情况

根据分析,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情况如下:

污染治理措施一览表

时段

项目

环保措施

营运期

废水

厂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纳入雨水管网;

工艺废水和生活废水经管网收集后送往厂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蒸汽冷凝水收集后回用于冷却水及喷淋塔补水等;

设备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

废气

干法生产线全部密闭集气,收集的废气经处理后15m以上排气筒排放;

配料间、余料间、空桶间、危废仓库废气密闭收集后由喷淋塔处理后15m以上排气筒排放;

噪声

合理布局;合理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和安装消声器;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加强厂区绿化。

固废

废包装桶、料渣、废浆料、废抹布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专业资质单位处置;废革、边角料等可回收资源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物、生活垃圾等委托部门统一清运。

地下水

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经过预测分析,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的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年增产1200万米PU合成革技改项目选址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353号闽锋绿谷厂区,项目选址基本符合《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的要求,符合丽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及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年增产1200万米PU合成革技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353号闽锋绿谷厂区

联系人:阙财政             联系电话:15906887696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莲都区丽南花苑1幢副楼2  

人:李志     联系电话:0578-2142255

3)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21

联系电话:0578-2600131

4)建设项目所在街道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50

联系电话: 0578-2626218

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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