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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单锦炎带队赴丽水开展生态环保资金项目“三服务”活动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4-27 14:03 访问次数:



4月21日,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单锦炎带领厅科财处、省环科院相关负责人赴丽水开展生态环保资金项目“三服务”活动。


调研服务组一行首先到缙云实地查看了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工程和缙云县新建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龙湖坑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全面了解了项目在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细致指导。

随后,调研服务组赴松阳县查看了松阳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阻控工程 、松阳不锈钢退火油烟提升改造工程等项目,并详细查看了项目台账,对松阳生态环境部门在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帮扶指导。


4月21日下午,单锦炎副厅长主持召开了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座谈会,并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区)分局工作汇报。会上,单锦炎指出,在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的形势下,生态环境系统的干部要及时转变理念,迅速实现从“小环保”到“大生态”的转变,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变化,主动适应新要求。当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扩大有效投资、着力推动26县共同富裕。丽水生态环境部门要抢抓机遇,提高站位抓紧统筹谋划一批成熟度高、针对性强的高质量生态环保项目,为争取更多的政策红利奠定基础。

单锦炎强调,2018年,省生态环境厅和丽水市政府签订了首次合作协议。省生态环境厅对丽水在项目资金方面给予了重点倾斜,专项资金有力支撑了丽水生物多样性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环境健康风险管理等领域先行先试,厅市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接下去,根据新一轮的战略合作协议,省生态环境厅会继续加大对丽水的帮扶和支持力度。


单锦炎要求,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综合工作,既涉及工程管理、环保专业知识,还涉及政府采购和财务管理。生态环境部门一定要常态长效做好资金项目工作,组织专人负责,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支出,强化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让每一分专项资金都花在刀刃上,充分发挥资金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