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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实招”显“气质”,松阳创成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4-08 08:51 访问次数:



3月28日,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通报了第四批清新空气示范区评价结果,松阳获评“清新空气示范区”称号。近年来,通过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最后的江南秘境”松阳的空气环境质量在原来良好的天然禀赋基础上持续改善,优良率由2014年的87.4%提升到2021年的99.7%,PM2.5年均浓度由2014年的46微克每立方米降至2021年的20微克每立方米。


深化工业废气治理


松阳县在2017年完成所有不锈钢企业淘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煤改天然气以及2018年前酸洗场地“架空密闭一体化+自动进退料”改造的基础上,持续深化不锈钢工业废气治理。政府部门、不锈钢管协会、第三方环保治理公司多方合作,确定了“废气集中收集+二次燃烧+喷淋脱硫+高压静电+高空排放”的治理工艺,通过2家试点企业的整改全面铺开了短流程钢铁行业(不锈钢)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同时全力推动VOCs治理,谋划“绿岛”模式项目实现活性炭循环再生,落实VOCs排放企业低效治理设施提效升级。


多跨协同面源管控


县大气办牵头多部门落实本行业领域大气污染源管控职责,协同治理施工扬尘、餐饮油烟、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等城乡面源污染。制定《松阳县交通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七个100%”扬尘防控长效机制。综合执法部门对未安装、擅自拆卸、停用油烟净化设施等问题进行查处,2021年累计排查餐饮商户360余家。修订完善《2021年松阳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和《松阳县秸秆与综合利用禁烧工作考核办法》,2021年秸秆禁烧烟雾检测系统火点报警处置完成率达92%,处理火点数1600余起,立案查处焚烧秸秆案件148起,共处罚款61600元,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2021年12月27日公布《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禁止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地点的通告》,公安部门印制20000份的《烟花爆竹禁燃告知书》向禁燃区范围内各社区村庄宣传,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5起。


数字赋能助力创建


松阳县通过“护绿盾”数字监管平台派发企业废气监管治理任务,帮助企业明确整治内容和完成时限,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该平台下发的“清洗剂使用自查”任务和“退火油烟整治提升深度治理”任务有效推动了松阳县工业企业VOCs监管治理工作和钢铁行业(不锈钢)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松阳县还创新了“人机结合”监管模式,率先建立秸秆禁烧烟雾监测系统,通过科技手段实现全方位、全时段、无死角智能监控。


专项行动保障成效


松阳县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打好夏秋季臭氧阻击战和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加强区域联防防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开展日常巡查和定期夜查相结合的环境监管模式,以园区和周边企业为重点,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为重点,及时发现环境违法隐患点,要求企业按照规范进行整改。近3年查处涉气环境违法案件18件,处罚款109.64万元,有效遏制涉气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县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