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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丰望环保有限公司丽水开发区绿岛项目(废溶剂回收中心)一年回收利用5000吨合成革相关行业废溶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5-18 11:25 访问次数:

浙江丰望环保有限公司丽水开发区绿岛项目(废溶剂回收中心)一年回收利用5000吨合成革相关行业废溶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现将浙江丰望环保有限公司丽水开发区绿岛项目(废溶剂回收中心)一年回收利用5000吨合成革相关行业废溶剂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丽水开发区绿岛项目(废溶剂回收中心)一年回收利用5000吨合成革相关行业废溶剂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丰望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亭路12

建设内容及规模:浙江丰望环保有限公司决定投资1100万元,利用现有厂区内的部分闲置厂房,开展开发区化工园区环保配套项目,主要回收利用合成革相关行业废溶剂(如水性树脂丙酮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丙酮溶液,合成革企业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处理VOCs废气冷凝下来的废混合溶液等),项目购买全国先进设备进行回收利用,将废弃物实现资源化利用,减少污染物排放,变废为宝,为企业及园区作出贡献。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回收利用5000吨合成革相关行业废溶剂的生产能力。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项目周边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和表2

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

方位

相对

距离

经度

经度

大气环境

上桥村

119.849358

28.410592

居民区

人群

环境空气二类区

 

N

1026m

云阁苑

119.849358

28.410445

居民区

人群

N

1333m

石牛村

119.829875

28.408145

居民区

人群

W

2088m

新亭村

119.827169

28.403608

居民区

人群

W

2208m

工贸综合体

119.849079

28.392889

居民区

人群

S

475m

丽水机场(规划)

119.826184

28.415570

居民区

人群

S

2053m

规划居住及商业用地

119.857155

28.402866

居民区

人群

EN

552m

碧桂苑小区

119.867720

28.381479

居民区

人群

SE

2600m

南城建成区

119.851501

28.419472

居民

人群

EN

1438m

北师大丽水学校(规划)

119.875018

28.395541

学校

人群

E

1655m

水阁小学

119.861007

28.419140

学校

人群

N

2400m

丽水经济开发区中学

119.865909

28.420849

学校

人群

N

2500m

任村

119.825195

28.415624

居民

居民

WN

2600m

2   水环境、声环境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

名称

方位

距厂界最近距离

规模

敏感性

描述

保护级别

水环境

玉溪引水管线

E(上游)

255m,高程高于本项目约20m

引水管线

引水管线

/

声环境

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

/

/

GB3096-20083

土壤环境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土壤环境保护目标

地下水

项目建设场地不涉及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及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等敏感区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情况

根据分析,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情况如下:

污染治理措施一览表

时段

项目

环保措施

营运期

废水

根据现场调查,厂区排水体制已基本实现雨污分流,后期洁净雨水收集后纳入雨水管网;

职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丽水市水阁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扩建项目产生的少量生产废水全部委托丽水市永峰桶业有限公司处理。

废气

扩建项目产生的不凝气收集后利用1#厂房现有的喷淋塔+初效过滤模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20m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1

噪声

合理布局;合理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和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保养;加强车间隔声;加强绿化。

固废

危险废物:精馏釜残收集后由厂区内原有的生产线进行回收利用;废包装桶和废活性炭由企业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置;外运采用专门密闭车辆,防止散落和流洒。对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理须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第5号令《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经过预测分析,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的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丰望环保有限公司丽水开发区绿岛项目(废溶剂回收中心)一年回收利用5000吨合成革相关行业废溶剂项目选址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亭路12号,项目选址基本符合《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丽水经济开发区化工新材料集中区产业转型发展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三线一单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及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浙江丰望环保有限公司丽水开发区绿岛项目(废溶剂回收中心)一年回收利用5000吨合成革相关行业废溶剂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丰望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亭路12

联系人:黄金慧             联系电话:15025881626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莲都区丽南花苑1幢副楼2  

人:李志     联系电话:0578-2142255

3)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21

联系电话:0578-2600131

4)建设项目所在街道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50

联系电话: 0578-2626218

浙江丰望环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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