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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的秀美河湖,有生态环保人在负重前行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6-09 15:47 访问次数:



丽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重要萌发地和先行实践地。近年来丽水市深入推进“五水共治”,连续5年勇夺全省治水“大禹鼎”。这份成绩单的背后,凝聚着全市治水人负重前行,艰辛付出的劳动成果。



去年,丽水水环境质量位列全国第10,创下生态环境部实施全国地级市水环境质量监测排名以来的最好成绩。据2021年监测数据,全市市控及以上地表水断面Ⅰ~Ⅲ类水比例、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实现“三个100%”。全市17个国控断面中Ⅰ~Ⅱ类水质比例100%,其中Ⅰ类比例达41.2%,同比提高24.6个百分点。16个出境断面Ⅰ~Ⅲ类水比例达100%,其中Ⅰ~Ⅱ类水质比例高达87.5%。丽水作为浙江生态环境第一市,市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推动“两山”转换,守好水、护好水,将运动式治水转化为常态化治水,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发力的治水良性格局。



那么,丽水是如何实现常态化治水的呢?

从理念更新到实践创新的转变是一种责任。


多年来,丽水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的重要嘱托,围绕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高水平改善提升的核心目标,在治水模式、治水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勇当探路者和模范生。以地方立法形式出台《丽水市南明湖保护管理条例》《丽水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将饮用水源生态补偿列入法律条文,并成为全国首个实行饮用水水源保护诚信评价城市。全市统筹推进瓯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将出境考核升格为上下游城市“双向监督”,奖“好”罚“差”,推动瓯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断面水质长期稳定改善提升。


从优秀生到拔尖生的转变是一种超越。


水生态环境本地质量好,不等于水生态环境治理得好。多年来,丽水市坚持对标国内外先进,致力于补齐水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弱项和短板。先后实施“清三河”“剿灭劣V类”“美丽河湖创建”三大行动,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水环境质量根本性的改善提升。五年来,累计完成劣V类小微水体整治2349处、入河排放口460个,创建“污水零直排”小区52个、镇(街道)51个,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清洁化“准IV类”排放标准的超过50%。据统计,全市国控断面II类以上的比例从2016年的90.9%,提升至2021年100%,其中I类水质占比更是达到37%,为中东部地区首屈一指的水生态环境质量强市。


从产品转型到产业升级是一种跨越。


产业转型升级是衡量区域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准。只有坚持走产业转型升级之路,才能不断巩固提升治水成效。五年来,实施产业升级改造5大类共80个项目,省级及以上重大改革试点达到24项,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实现全覆盖,累计整治“低散乱”企业3576家,其中关停淘汰1325家,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409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68家,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28家,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18.36立方米/万元,均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随着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进入改善提质、巩固提升的新阶段,立足新形势、新目标,我市提出的治水新目标:


三年:

治水短板基本补齐,建成一批治水应用场景,大花园最美核心区树立数字治水新样本。

五年:

治水成效更加凸显,确立一批治水典型标杆,全域水生态环境更具品质。

七年:

治水长效全面建立,绘就一幅治水动人画卷,科学高效治理体系全面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