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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版)》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7-19 17:07 访问次数: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68)、《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浙环发〔2020〕18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浙环发〔2022〕7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浙江省权利事项库(监管库)等情况拟制了《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见附件),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0日。

联系人:华煜  联系电话:0578-2098826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金融大厦1715办公室

邮政编码:323000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9日

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doc

《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征求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 (lishu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