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快来看看吧!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7-08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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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21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总体来看,丽水市水、气环境质量均为历史最优,其中空气环境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七,水环境质量在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第十,使得丽水成为全国唯一一个水、气环境质量排名同时进入前十的地级市。丽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18年位居全省第一,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全省排名第二。
01.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丽水市地表水监测断面总体水质优良,水质保持稳定。其中Ⅰ~Ⅲ类断面占全市断面的99%,Ⅰ类断面较上年上升2.4个百分点,全市无劣五类断面。全市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02.空气质量较好,总体保持稳定。丽水市9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在99.7~100%之间。各地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平均为2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
03.声环境质量现状总体较好。各类功能区整理水平均未超标,9县(市、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2.3~56.2分贝之间。
04.2020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评价结果为“优”(受数据收集时间所限,较其他要素滞后一年)。
丽水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在全省设区市排名中位列第一。森林覆盖率81.70%。完成11个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2个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完成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8.4万亩、美丽林相建设76.81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6.5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