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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倒工业固废?两张快递单成了破案关键!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7-08 11:12 访问次数:





2022年6月15日,龙泉分局收到道太乡村委干部投诉举报,龙泉市道太乡源口村附近水库旁出现一堆垃圾。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对该堆垃圾进行现场勘察,根据现场的废砂带、废包装袋等信息初步判定该堆垃圾为工业固废。


大海捞针,寻找溯源


该案中工业固废溯源困难,执法人员在垃圾堆中海底捞针式寻找细微的线索,最终在现场找到两个载有明显信息的快递单,快递单位置信息指向龙泉市安仁工业园区A阀门厂,执法人员连夜赶至该厂,对企业负责人、现场负责人以及快递单收件人展开调查,快递单信息为后续案件突破打下基础。


抽丝剥茧,力求突破


在A阀门厂调查时因事件发生时间较久,企业监控视频遗失,这些问题一度让执法人员难以找到突破点,执法人员根据企业固废处置协议、固废转运台账以及现场负责人回忆等信息找到一条重要线索。那就是:A阀门厂一般固废间垃圾于五月底委托龙泉市B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过一次处理,执法人员转而到B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展开进一步调查,通过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翻阅企业入库单据、收款收据材料等方式,获取到最重要的信息。经查,2022年5月30日,A阀门厂委托B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一车工业固废,B公司将该车工业固废以1000元的价格二次委托给云和县驾驶员林某某,林某某驾驶渝D牌货车将该车工业固废拉走自行处置。


行刑衔接,联动协作


案件办理过程中,龙泉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与公安机关配合密切。在B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调查询问时,被调查人抗拒调查、逃离现场,执法人员当即联系属地派出所,通过公安强大的户籍系统,找到被调查人,方使调查顺利进行;同时通过公安系统调取林某某渝D牌货车的行车轨迹、监控等,进行证据锁定,为案件补充有力的证据资料。


交代原委,震慑警示

对林某某进行调查询问时其交代,5月30日,其驾驶渝D牌货车将A阀门厂的一车工业固废运输至龙泉市道太乡源口村附近水库旁进行倾倒,并收取处置费1000元,该堆工业固废对现场水环境、土壤造成污染。林某某进一步交代其倾倒至该地点是因有人告诉他,该处曾有多人倾倒垃圾,且此处无监控,非法倾倒行为不会被发现。此次案情的侦破对其他非法倾倒行为是一次有力的震慑。林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版)第二十条第一款,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