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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7-08 17:47 访问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7日上午,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钟海燕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叶锦伟作了巡察动员讲话,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雷金松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蓝雄、黄绍刚、江小东及巡察组其他成员,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等出席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钟海燕强调,市县巡察是党的巡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紧扣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这一重大使命任务,进一步校准巡察监督重点,及时发现并解决一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督促推动部门聚焦主责主业用心履职,为我市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

钟海燕指出,本轮巡察是新一届市委巡察全覆盖的“开篇之作”,是承前启后、巩固提升的崭新一轮,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做到开好局、起好步。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以本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党性、查漏补缺、改进工作,把政治巡察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是市委巡察组和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共同的政治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和党员干部要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敢于直面问题,自觉接受监督。巡察组要严守纪律规矩,加强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及时通报相关工作安排,注意听取意见建议,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叶锦伟指出,市委巡察要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突出“三个聚焦”进行巡察监督。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紧紧盯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权力责任,既督促他们带头做到对党忠诚、担当履职尽责、正确行使权力;又推动他们带头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形成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的良好局面。巡察期间,将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全面了解市生态环境局党委的政治生态。坚持同题共答,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工作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雷金松在表态中说,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市委对我局开展巡察,既是对我们生态环境工作的政治体检,也是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有力鞭策。全局上下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深化认识巡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工作要求上来,自觉提高站位、自觉接受监督、自觉从严从实。要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工作安排,对巡察组提出的工作任务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安排、第一时间落实,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高质量开展工作。要以更高水平推动巡察成果转化,把巡察组指出的每一项问题作为“必答题”,迅速、坚决、彻底地整改到位,并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理清思路,加压奋进,努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



据悉,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一个月左右。设专门值班电话:17357899717,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专门联系信箱收信地址:市行政中心1731室(邮编323000)。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