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汇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跨省转入危险废物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0-17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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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商请危险废物跨省转入我市审批事项,转移计划日期自审批之日起截止2023年12月31日,基本信息如表所示:
序号 | 移出单位 | 接收单位 | 危险废物类型 | 转移数量(吨) | 备注 |
1 | 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浙江汇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分银渣(321-013-48) | 600 | 处置方式:利用 |
为保证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申请转移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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