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档案服务项目的
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三条、《丽水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和档案接收进馆的相关要求,需要委托档案服务机构进行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工作。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拟询价采购档案整理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档案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5万元
最高限价:25万元
二、采购需求
1.工作内容: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文书、会计、业务、特种载体等档案及库存业务档案整理归档和数字化工作,档案进馆检查、全宗卷整理,并协助完成档案入馆,协助开展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数字档案室创建工作。
2.时间要求: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
3.档案整理要求:
认真严格的进行归档材料鉴定,合理确定保管期限,对于一些缺失的材料要做好补充(或在备考表上说明)。参考标准(1)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9705-2008)(2)档案分类标引规则(GB/T15418-2009)(3)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4)《丽水市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5)《丽水市档案局(馆)档案条目著录标准》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保密资质等,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招标服务范围。
(二)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考虑到售后服务,在莲都区需有办公场所。
四、投标报价须知
1.供应商可根据市场行情并结合要求和具体情况,进行自主报价。
2.本项目的报价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保证此项目达到国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前提下,对本采购项目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单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成交必须严格执行。
3.本次采购采用询价方式。采购人在符合资质要求、采购需求和响应询价文件的有效报价单位中,确定最低报价单位为中标人。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5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可在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期间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1904办公室报名领取询价资料,并将询价单盖章密封后按时送达指定地点进行询价,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地址:丽水市丽阳街689号
联 系 人:徐辉
联系电话:0578-2195082
附件:1.报价材料清单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1
报价材料清单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资格证照复印件、保密资质复印件、简要说明介绍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表
报 价 表
类别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备注 | |
文书档案 | 件 | 2000 | 纯纸质 | ||
件 | 2000 | 1+10+N系统归档 | |||
件 | 1000 | 1+10+N纸质归档 | |||
会计档案 | 凭证 | 盒 | 600 | ||
账册 | 本 | 100 | |||
业务档案 | 卷 | 2000 | |||
业务档案整改 | 卷 | 600 | |||
特种载体 | 实物档案 | 件 | 100 | ||
照片档案 | 张 | 500 | |||
档案扫描 | 页 | 250000 | |||
全宗卷编写 | 套 | 1 | |||
A4档案盒 | 个 | 2000 | |||
凭证档案盒 | 个 | 600 | |||
单价合计(元) |
备注:数量为预估,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
供应商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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