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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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03日对建设项目的拟审批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1-03 14:02 访问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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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濛洲~龙南220千伏线路工程

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庆元县境内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丽水供电公司

(1)濛洲 220kV 变电站 220kV 间隔扩建工程 濛洲变本期扩建 1 个 220kV 出线间隔,用于龙南 1 回出线,电气主接线维持双母线接线不变。现有电抗器满足本工程投运后的运行要求,无需新增电抗器。 (2)濛洲-龙南 220kV 线路工程 本期新建线路路径长约 67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长度 2×1.5km(龙南变出口廊道较为紧张,预留远景后期线路),单回架空线路长度 65.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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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通过对变电站现状监测,可以预测分析濛洲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投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相应的评价标准要求。 架空输电线路: 通过理论预测可知,220kV线路经过耕地等场所时,线路保证对地不低于6.5m的净空高度,此时线下工频电场强度能满足10kV/m控制标准的要求;220kV线路经过电磁环境敏感区,导线采用单回架 ,导线对地高度应不小于12m,导线采用双回时,导线对地高度应不小于11m,此时线路下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4kV/m、100μT标准限值的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2217021; 传真:0578-2217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