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遂昌县融媒体中心君子山发射台迁建项目 | 遂昌县妙高街道东街村牛角尖自然村 | 遂昌县融媒体中心 | 遂昌县融媒体中心君子山发射台建于2008年,位于遂昌县君子山(东经 119°16′6.33″,北纬 28°35′42.04″),海拔高度252.5米,主要承担中央电视无线覆盖发射任务(中央台12套两个频点)、调频广播5套(中国之声,遂昌广播)转播任务。 | 已按要求开展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电磁措施:(1)设立专职电磁环保管理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2)待工程建成运行后,须实地测量电磁辐射场的空间分布,参照理论模型预测值,以实测值为基础,划出隔离防护带,并设立警戒标识,对于电场强度大于5.37V/m、磁场强度大于0.014A/m的区域不宜长期居住,建设单位应在边界区告示牌上注明“场强控制区域,减少停留时间”;(3)站址内设置绿化景观;(4)规划部门进行备案。 噪声措施:(1)从声源上进行控制,项目的各类设备应采用低噪高效的设备;(2)该项目投入使用后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3)加强管理,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 废气措施: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经自带净化器处理后由辅助用房屋顶排放。 废水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委托清运不外排。 固废措施: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定期更换的废蓄电池采用非停留处置,有厂家回收处置;废柴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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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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