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松阳水网”——松古平原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三期)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丽水市松阳县,涉及松阳县西屏街道、水南街道、大东坝镇、古市镇和三都乡等5个乡(镇、街道) | 松阳县水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位于丽水市松阳县,涉及松阳县西屏街道、水南街道、大东坝镇、古市镇和三都乡等5个乡(镇、街道)。工程总体包括江北防洪排涝和江南防洪排涝组成;江北防洪排涝工程包括庄门源水库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古湖坑、源内坑分洪隧洞工程(2240m),三都源分洪隧洞工程(1100m),扩建桐溪蓄洪水库(总库容129万m3),新建小西湖排涝闸站(装机500kW);江南防洪排涝工程包括黄坑源分洪隧洞工程(3.27km),黄坑源挡洪排涝闸站(装机1120kw),小路源挡洪闸。工程任务为防洪排涝。 | 已按要求开展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施工期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清运 ;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 加强高噪声施工设备的维修管理,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采取必要的隔声措施 ;加强施工扬尘粉尘控制、临时堆场扬尘控制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不得扩大工程影响范围;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生态恢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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