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2-01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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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S218安吉至龙港公路缙云方溪至青田季宅段公路工程(缙云段) | 缙云县方溪乡、石笕乡 | 缙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路线全长11.575km,全线共设桥梁约2096.15m/16座,其中大桥约1623.15m/7座、中桥约473m/9座;隧道总长约6074m/6座,其中长隧道约5534m/4座、短隧道约540m/2座;设置平交口3处、公路服务站1处。 项目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 | 已按要求开展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根据 营运期超标户数,安装通风隔声窗措施; (2)建设单位应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应利用交通管理手段,对通过本公路密集村庄的车辆采取禁鸣、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过往的大型货车流量、车速等,降低交通噪声影响; (3)工程运营后,应加强沿线敏感点的噪声跟踪监测,根据实际影响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4)施工期堆置泥浆废水不得直接排放,应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降尘、绿化等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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