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质量是丽水市老百姓感受最深,也是最引以为傲的城市“金名片”。2018年以来,丽水市国控断面水质II类以上优质水比例稳定达到100%。特别是2019年以来,丽水市连续4年获得省政府地表水交接断面考核优秀等次,2021年-2022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数跃升为全国第10、全省第1。
在一串串醒目的成绩背后,是丽水市在水环境质量管理理念的上“迭代升级”,将无形的“生态利益”转变为有价的“公共产品”,是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的核心“科技”。
2018年丽水市正式开始实行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5年来,丽水市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共给付生态资金1.75亿元,实现跨境污染纠纷调解机制“全覆盖”,一举打通地表水生态产品的价值属性,提升公共产品的价值转换能力,从根本上形成上下游“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治水工作合力。
据悉,明年起丽水市瓯江流域县(市、区)将开展第3轮横向生态补偿,重点是在提升补偿基数、优化指标权重、细分补偿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机制激励示范作用。加快形成全流域保护和长效治理机制,促进流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第三轮瓯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主要特色:
补偿基数将大幅提升
从2024年开始,第3轮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上下游双方县(市、区)每年出资额度从过去第1、第2轮的500万元提升至800万元,补偿资金总盘增至1.06亿元,可以更好的引导上下游齐力护水。
指标权重将适度优化
水质、水量水效继续同步纳入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考评体系并作出适度优化,指标权重由第1、第2轮的平均分配,调整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指标权重按照0.2、0.25、0.25和0.3分配,更加贴近我市跨县(市、区)交接断面水质改善提升的实际。
补偿条件将更加精准
在传统的补偿指数作为上下游补偿条件依据外,时制定特别约定,在原有基础上更好激励与约束,实现“以补促治”的效果:当水质较超过考核目标要求1个类别以上,或稳定保持I类的,直接由下游拨付给上游800万元;当水质未达到考核目标要求,或当年水质类别为Ⅳ类及以下的,则上游拨付给下游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