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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 |《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6-14 11:28 访问次数:



2022年,丽水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牢牢守住绿水青山“金饭碗”作为最大政治责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创新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生物多样性保护全国引领,发布了全国首个地市级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受邀参加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二阶段会议(COP15-2)。环境质量位居全国全省前列,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7,水环境质量在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排名第10,是全国唯一水、气环境质量排名同时进入前十的城市,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19年位居全省第一,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跃居全省第一。美丽浙江考核获得省委省政府优秀市表彰,“五水共治”考核获省委省政府大禹鼎银鼎,河长制工作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表彰。我市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全省首个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同时还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一、水环境

2022年,丽水市99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总体水质优良,水质保持稳定。其中Ⅰ~Ⅲ类断面有98个,占99%,Ⅰ类断面24个,占24.2%,较上年上升2个百分点;Ⅱ类断面65个,占65.7%,较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Ⅲ类断面9个,占9.1%,较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Ⅳ类断面0个,占0%,与上年持平;Ⅴ类断面1个,占1%,与上年持平。




全市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二、大气环境

丽水市9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1.96~2.56之间,较上年有所下降,空气质量有所提升。各地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均达国家二级标准,平均为18微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0.0%。

各县(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在96.7~100%之间。

 


三、声环境

丽水市9个县(市、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2.4~56.4分贝,平均值为54.1分贝,较上年下降0.1分贝。


四、土壤环境

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7.86%,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无因土壤污染引发农产品超标、污染地块违规开发等事件。全市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点位Ⅴ类水个数0个,区域点位和污染风险监控点位水质保持稳定。


五、工业固体废物

全市危险废物产生18.86万吨,利用处置19.23万吨,利用处置率100%。一般工业固废产生170.9万吨,利用处置180.4万吨,利用处置率100%。医疗废物产生5676.96吨,处置5676.96吨,安全处置率100%。


六、措施与行动

(一)生态文明建设

1、美丽丽水建设

丽水1市9个县(市、区)174个乡镇(街道)全部向本级人大报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生物多样性保护

发布全国首个地市级层面白皮书——《丽水的生物多样性》白皮书,完成全市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累计发现 16 个全球新物种。中国山水项目入选为 10 个“联合国生态系统恢复十年”全球旗舰项目之一。

3、打造幸福城乡

全市开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9个,积极创建优质综合公园等。完成18个美丽城镇省级样板、7个县城城镇样板和37个基本达标乡镇的省级考核验收工作。深入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创成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村245个、特色精品村129个。

4、加快生态环境治理

全市设立生态保护基地50个,累计补植复绿面积57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860余万尾。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结各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60件,赔偿总额83.93万元。

5、共建美丽生态文化

全市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6473个,参与志愿者27.98万人次。丽水市三家单位入选第十二批浙江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成全域旅游示范县8家,覆盖率达88.9%。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

1、蓝天保卫战

①开展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升级,全市完成项目76个,继续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市完成独立粉磨站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个。

②全市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84家,完成整治高耗低效企业378家,腾出用地3663亩,腾出用能3.22万吨标准煤。

③全市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公交车33辆,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187辆,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164辆。

2、碧水行动

①开展18个省控断面走航分析和“一点一策”治理方案编制,制定出台9个县(市、区)县域农村小微水体水质维护方案。

②完成9个镇(街道)、3个工业园区、23个生活小区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③完成4座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

④建设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5条,推广农田高效节水灌溉0.1万亩。

⑤完成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35.5公里,开展共计386.6公里河段水生态健康评价。

⑥完成省级“美丽河湖”15条。完成874公里农村供水管网。

3、净土行动

①印发《丽水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和质控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②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责任,共95家企业纳入土壤重点单位。

4、清废行动

①全市投用小微收集点8个,县域覆盖100%,覆盖小微产废企业1394家。

②印发《丽水市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及“固废治理”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丽水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③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工作,通过评估“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共计203个,其中“无废工厂”13个。

5、地下水污染防治

①印发《丽水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方案》。

②完成6家地下水污染严重的在产企业完成地下水管控(治理)方案的编制。

(三)气候变化及碳交易工作

我市成功落地全国首批、全省首个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创新气候投融资产品、服务和机制30余个,发放“浙丽碳效贷”16.89亿元。3个乡镇、43个村列入全省第二批低零碳试点乡镇、村。

    (四)生态环境督察、监管

全市行政复议案件6件,共作出行政处罚239件,处罚款2690.372万元。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共874件,同比下降2.13%,重复信访件103件,同比下降2.83%。

 (五)宣传教育与国际合作

瓯江山水工程作为首批“世界生态恢复旗舰项目”——中国山水工程项目的典型案例在COP15-2上受到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的表彰。

美丽丽水建设各项工作成果,被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主流媒体及新媒体报道和转载,累计阅读量已突破2.3亿次。新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3家,全市累计2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