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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公布首批低(零)碳村(社区)省级试点赛马评估结果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1-26 11:21 访问次数:

近年来,丽水站在夯实碳中和先行区基层试点单元体系的高度,精心筛选培育基础条件好、创新意愿强的乡镇(街道)、村申创省级低(零)碳乡镇、村试点,先后三批已有14个乡镇,117个村列入试点。创建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综合采用现场指导、集中培训、专家问诊等形式,促进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2023年,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3年低(零)碳乡镇(街道)、村(社区)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由省级组织开展首批低(零)碳乡镇(街道)试点单位创建成效赛马评估工作,并委托市级承担首批低(零)碳村(社区)试点单位赛马评估工作。经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估审核,首批15家低(零)碳村试点单位经过为期数年的试点创建,亮点纷呈,为当地绿色低碳转型提供良好样板,全部通过赛马评估。最终确定6个A等级试点、9个B等级试点。

A等级的为下列村:龙泉市宝溪乡溪头村、青田县方山乡周岙村、遂昌县高坪乡箍桶丘村、云和县崇头镇坑根村、松阳县四都乡陈家铺村、松阳县安民乡李坑村

在此过程中,各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形成了许多极具村落特色的低碳工作亮点。如云和县崇头镇坑根村秉持着绿色发展理念,促进“两山转化”和金融惠民,设立了丽水市首家标准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同时,坑根村大力开展畜禽、家禽散养整治行动,积极兴建牛圈业态区(茶室、特产店、木工坊、衣铺、书店、咖啡馆等)和高端民宿等项目,通过生态旅游和绿色农业发展为村民带去了实际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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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崇头镇坑根村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

下一步,我市将对基层低(零)碳试点建设工作持续加强帮扶指导,落实和完善试点建设成效评估机制,及时总结宣传试点成效和经验,引导各试点单位争优创先,取得标志性成果,确保完成试点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