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为20241210K007的浙江新拓管业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事项已批准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2-11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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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为20241210K007的浙江新拓管业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申请事项于2024年12月11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内容
(一)转入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新拓管业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浙环辐证[K2240]。
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经济开发区-南明山街道石牛路252号。
(二)转出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宏远不锈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浙环辐证[K2039]。
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经济开发区-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352号。
(三)转让的放射性同位素核素、活度及数量:6枚Am-241放射源(活度为1.11E+9Bq/枚)。
(四)许可有效期为六个月。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