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2-17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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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监测预测,受不利气象条件和跨区域污染传输影响,我市将出现一次污染天气过程。经丽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现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决定于12月18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一、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和尾气排放;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排污单位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减少溶剂型涂料、胶粘剂、清洗剂、油墨及其他溶剂型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采取以下措施。对纳入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泥土搅拌等措施(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除外);全市范围内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露天烧烤,严禁垃圾、秸秆露天焚烧;增加道路洒水保洁频次;加强交通管制,限制高排放车辆使用,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除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外)在城市规定区域禁行。
丽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2月17日